2009年12月4日 星期五

還你們露台

陶傑在《壹週刊》說:還我露台。
政府打算收緊豁免條例之後,有大大地產商說,他們不會受影響,損失的只是用家,那時候,房子甚麼都沒有,就像個白鴿籠一樣,受害的是用家。
聽罷,忽然如夢初醒,陶傑所嚮往的露台,消失了一個年代之後,又在豁免條例開始後逢宅必有。那些露台不是恩物,商人也不是為用家着想而大建那批環保露台,連帶會所綠化空間,都是換來最大利益的工具,讓地積比例得以用盡。一旦少了這個誘因,露你的鬼台。
奇詭在賣貨的不是盡量提高貨色質素,以招徠顧客,用家不是擁有主導權,貨色不好,也服了迷藥般買水平不夠的白鴿籠。能把主客關係顛倒到這樣,自然出於財勢的傲慢。
潛台詞是政府不給我優惠,我就把房子蓋得簡陋點;錢義無反顧要賺盡,彷彿顧客也真的義不容辭理所當然地要接受剝削,無從選擇。
話說到這樣白,唯恐仇富情緒不夠濃,地產商還不夠像奸商,用家還不夠似奴隸。毫不介意公然當房奴是人質,以此挾持政府的口吻,某些地產商一定是前世被港人集體逼害,今世由港人在沒有幾多個十年的人生中,賠上最寶貴的青春分期付款還前世的債。
看一下香港樓景,樓與樓不止守望相助,而是樓網恢恢密而不漏,自然看出一幅貪婪上河圖。罷了,今時今日你送我一個站出去會於肺有損的露台,對面有景,是人家在追看《宮心計》的景,不露也罷。
露台如民主的,不是恩賜的,也有真有假有變質的。還環甚麼保?還我們露台?是還你們露台才對,免得又要多供款幾年,為那虛幻的心曠神怡而做到身心俱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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