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月4日 星期一

掌 摑

近來的新聞真夠熱鬧刺激暴力兼而有之,你摑我我叉你頸,你劈我我鉸剪腳夾你,總之不見瘀青不見血不肯收手,彷彿世上所有的癡男怨女風月債,都不能用和平一點的方式來處理。我以為,幾乎全港四十歲以下的男女,都在卡拉 OK唱過《好心分手》幾百次,怎麼會犯這種錯呢?氣在頭上的時候,忍一忍不就可以了嗎?
可是,有口話人冇口話自己,是人之常情來的,有幾多個女孩子未試過在竭斯底里的時候,伸手摑那個將你的心扔到地上變成碎片的衰人一巴?我試過,不只摑他一巴,還用手袋起勢打他的頭,如果殺人不犯法的話更會立即向他投擲氣油彈。
當然明白,動手打人都是錯的,即使那人實在抵打。摑他一巴,不見得可以解決問題,但將一切恨意集中在手心,手伸出去「啪」的一聲,掌心傳來的刺痛,釋放了自己的憤怒,亦讓自己有半秒鐘時間忘記傷心。話說回來,我不是鼓勵你動手,只是慶幸自己是女孩子,在公眾場合招招兇狠打人也沒被拉上警署。如果我是男人,附近的觀眾早已將事發經過拍下來,未登在報紙已上傳各大討論區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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