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27日 星期五

誰殺了麥可傑克森?

有一天,一個朋友以知情者的口吻說起 03年 MJ的孌童官司,她說他肯定做過,而案中男童是收了錢自願跟他做的,本來一個願捱一個願打,一手交錢一手交貨,問題出在男童的家長嫌數目太小,才鬧上了法庭。
事實的真相是,美國加州時間 2005年 6月 13日下午兩點十分,聖塔瑪麗亞法院內,法官羅尼德.梅爾維勒逐一拆開十四隻信封,然後交由高等法院書的莫名其妙的原因記官羅娜.雷宣讀,經過長達五個月的審訊,由四男八女十二位陪審員組成的陪審團駁回所有加諸 MJ身上的刑事罪名,宣告了他的清白,確證他是一個沒有真憑實據而被冠上罪名起訴的人。
然而,即使 MJ被法庭宣告無罪十四次,這個世界,仍然有一大批人,因為懶惰,因為固執,因為偏見,因為自以為是,因為種種自己也說不上來,堅持認為 MJ有罪,堅持漠視真相,把錯誤的判斷堅持到底。
以往每一次我都是把一本書讀完才決定是否把它介紹給大家,但這一次,在翻看了幾頁《誰殺了麥可傑克森》之後,我已經決定要把它介紹給所有的讀者,英文原版叫 Michael Jackson Conspiracy,大陸簡體字版譯名為《驚天大陰謀》。以台灣版的譯名最好,最貼切,最接近 MJ的死亡真相,的確,殺死 MJ的,不止是麻醉劑。他死於人性的醜惡。
這本書早於 2007年就出版了,但是,直至他死去,人們才如夢初醒,願意去解讀一個無辜的靈魂遭受的磨難。了解他,是晚了一點,但由這本書開始,了解人性,了解自己,則未為晚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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