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19日 星期四

有一種愛情叫 Crocs

第一次邂逅 Crocs,是在一輛小巴上。一對夫婦跟一個男孩,腳上各踏一雙顏色各一模樣奇醜的涼鞋,虎頭虎腦、笨拙、壯實、簡陋……我能想得出的,都是這一類的形容詞。要到後來這種醜醜的涼鞋風行一時,我才意識到那一家三口其實是潮流先驅。
潮流物在它尚未被大眾接受之前,通常都像天才那樣,不容易被理解。只是 Crocs的目標卻絕非潮流而已,它有更大的抱負,它要被每一雙腳踏在地下,踏遍所有有人走過的地方。它差不多成功了,卻也同時宣告失敗。它的失敗,很荒誕地歸咎於它的耐用。一件日用品,最大的優點是耐用,它最大的缺點同樣也是耐用,因為耐用,所以滯銷。
像某種弔詭的愛情,本來,你想拍的是一場散拖,趁還走得動路的時候,嘗試不同款式的鞋子,襯托不同的衣物和心情。誰知,來的是一雙經久耐用型,且時日越長,鞋子和腳彼此適應,穿起來更加舒適。且輕便,方便走極長遠的路。 Crocs是老公人選,他的辭典中沒有拍拖一說,他要的是天長地久。
每一個遇上 Crocs的人,都無一例外陷入尷尬境地,他很好,很舒適,很實用,他願意陪你走長遠的路。可是當一雙鞋子可以穿一輩子,你顯然希望有更漂亮的選擇。
只是,世事往往總是如此弔詭,漂亮的鞋子只流行一季,而且損耗的速度快得多。這個世界,實用主義的低調跟流行、驚艷、心跳這樣的詞總是不能共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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